当越来越多的青年为了未来而来到大城市奋斗时,昂扬的房租也让人倍感压力承重,自然而然的,就有人将眼光放到
廉租房这种保证性房子上,可是独身能不能请求廉租房呢?
听讼小编整理了廉租房相关的法律知识,期望对您们有所协助。
一、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助或什物配租的方法,向契合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范且住宅困难的家庭供给社会保证性质的住宅。廉租房的分配方式以租金补助为主,什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依据住宅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借住宅和廉租住宅并轨运转的告诉》(建保〔2013〕178号)的规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借住宅和廉租住宅并轨运转,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借住宅。
二、廉租房的请求条件
1、请求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请求人有必要是当地民政部分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请求人家庭人均
住宅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宅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请求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奉养、抚育或抚育联系,并一同共同日子的;5、请求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分承认他处没有住宅的。
三、不得请求条件
(一)独身(含离婚)请求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分确定的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孤儿在外;(二)离婚缺乏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宅转让行为且转让住宅的建筑面积超越廉租住宅保证面积规范的,不归入保证规模。但请求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严重疾病转让住宅并供给有关证明的在外;(四)收取城镇居民社会保证金的被拆迁人,在
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子拆迁办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则方针取得补偿安顿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寓居宅子的;(六)具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修、购买商业用房或高规范装饰现有住宅的;(八)出资组织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校园的;(九)住宅保证主管部分规则的其他不得申报的状况。
四、供给的资料
请求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定见并将悉数请求资料移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除了书面请求,请求人还需供给3种资料:一是民政部分出具的最低日子保证、救助证明或政府确定有关部分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请求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寓居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宅证明;三是请求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规则需求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因而,独身请求人未满35岁时不能够请求廉租房的,经民政部分确定的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孤儿不在此规模内。年满35岁的独身人士请求廉租房也有必要满意请求条件才能够。以上便是听讼小编的相关答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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