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自愿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6 05:14浏览量:1505

法条: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
释义:本条是关于成婚自愿的规则。一、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   1、成婚,是男女两边依照法令的条件和程序确认夫妻联系的一种法令行为。成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成婚既包含夫妻联系的树立,也包含缔成婚约。狭义的成婚,仅指夫妻联系的树立,不包含婚约的订立。我国婚姻法采狭义说,不认为订亲是婚姻建立的必经程序。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成婚应当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榜首、成婚的主体有必要是异性男女。   第二、成婚有必要契合法令规则的条件,依照法令规则的程序进行。关于不契合法令规则的成婚条件成婚的,我国婚姻法规则了婚姻无效,请求吊销婚姻制度,关于没有依照法令规则的程序组成家庭的,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则应当补办挂号。   第三、成婚构成夫妻间的权利义务联系,不经必定的法令手续,夫妻联系不得恣意免除。二、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成婚上的详细表现,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男女两边是否成婚、与谁成婚,应当由当事者自己决议。1、应当是两边自愿,而不是单独志愿。2、应当是当事人自愿,而不是爸爸妈妈等第三者选用包揽、生意等方法逼迫男女两边结为夫妻。3、但要留意,法令要求自己自愿,并不排挤男女两边就个人的婚事寻求爸爸妈妈、亲朋的定见,也不排挤爸爸妈妈、亲朋等第三者出于对当事人的关怀和保护对他们的婚姻提出观点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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