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可以代替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1 05:27浏览量:1340

新农保不能替代乡镇员工社会保险
黄某是农村居民,在当地现已参与了新农保。本年8月,黄某进城务工,应聘到沂水某化工公司作业,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作合同,合同中约好试用期2个月。但最近,黄某发现该公司未给其处理交纳乡镇员工社会保险费的手续。所以,他要求公司为其处理,但该公司以他已参与新农保、无需再处理为由,拒绝了黄某的要求。参与新农保后就无需再参与乡镇员工社会保险吗?带着疑问,黄某到当地劳作保证监察部分咨询。
《劳作法》第72条规则: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有必要依法参与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请求处理社会保险挂号。未处理社会保险挂号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依据新型农村和乡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则:农民工参与了乡镇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与新农保,农民工现已参与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则参与乡镇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能够中止交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存。由此可见,依法参与社会保险和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作者的法定责任,是法令强制性规则。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便与黄某建立了劳作联系,黄某也由农村居民转变为该公司员工,应该依法参与乡镇员工社会保险,待其不打工,回到其户籍所在地后,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再持续挑选参与新农保。明显,该公司以他已参与新农保为由,不给其交纳乡镇员工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新农保不能替代乡镇员工社会保险。劳作保证部分在调查核实后,依法下达了改正指令书。现在,该公司已为黄某补办了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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