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5 18:34浏览量:203
结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则,对照《行政复议法令》有关内容,商标律师为您介绍商标行政复议首要受案规模包含:
1、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罚款、责令期限改正、毁掉产品、制止广告宣传、制止产品销售、收缴商标标识、毁掉侵权商标标识、消除现存产品上的侵权商标、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纳的封存商标标识和责令封存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责令补偿决议不服的。
当事人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有关商标事项首要是:
其一,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的行政法规、规章或具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指令不服的。
其二,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议不服的。
其三,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吊销注册商标的处理决议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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