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2 01:53浏览量:671
问:
我朋友小李是某公司的出售人员,在外地联系业务时遭受事故形成重伤,所以向公司提出工伤待遇要求。因为小李没有和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公司否定小李是其公司员工,拒绝了他的恳求。后小李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确认,人社局以无法证明劳作联系为由不处理工伤确认。请问,没签劳作合同小李要怎么证明存在劳作联系?
听讼网专家回复:
《劳作合同法》第7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也就是说,劳作联系的建立不以签定劳作合同为底子要件,只需存在用工联系即标明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树立了劳作联系。劳作保障部《关于确认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规则,用人单位未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确认两边存在劳作联系时可以参照以下凭据:一、薪酬付出凭据或记载(职工薪酬发放花名册)、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载;二、用人单位向劳作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载;四、考勤记载;五、其他劳作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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