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如何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5 23:51浏览量:2865

跟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宅基地房产的租借变得炙手可热,而一房养三代也成为了不少乡民的愿望。宅基地尽管以家庭为运用单位,但却登记在户主个人名下,然后导致发生宅基地的承继问题。那乡村宅基地能否承继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八条规则“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则“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乡村宅基地能否承继?从上述规则可知,宅基地的所有权和运用权别离。所有权归于团体,而运用权是因“乡民”的身份而获得。乡民只要宅基地的运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根据宅基地的以上特性,法令暂未承认宅基地的承继权。
一起,因为国家对土地和房子实施分隔办理,而宅基地上的房子归于公民个人财产,能够依法承继,而依照“地随房走”的准则,公民承继了房子,当然能够持续运用房子所占的宅基地。
这就呈现了一个非常风趣的现象,便是你不能合法承继宅基地,却能够承继地上房子且持续运用这块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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