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社会医保相关知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9 12:17浏览量:2212

1.参保规模
本市辖区内的乡镇一切用人单位,包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都应参与医疗保险。
契合法定工作年纪并参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个别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以下总称灵敏工作人员)、退休员工和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处理退职手续的人员(以下总称退休人员)参与医疗保险适用本规则。
优抚对象、乡村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医疗保险,按我市有关规则履行。
2.待遇规范
(一)根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一起交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悉数员工上一年度薪酬总额为基数,按6.5%的份额交纳。员工以自己上一年度薪酬总额为基数,按2%的份额交纳。退休人员个人不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灵敏工作人员能够以上一年度全市员工平均薪酬的60%为基数,按8.5%的份额交纳,享用根本医疗保险待遇。跟着经济发展和薪酬收入水平的进步,用人单位和员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二)新建立单位和外地调入、新参与工作的员工以当年初次核定的薪酬总额为缴费基数。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员工平均薪酬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员工平均薪酬的60%为缴费基数;自己上一年度薪酬总额高于全市员工平均薪酬30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员工平均薪酬的300%为缴费基数。
(四)乡镇员工及个别劳动者到达国家规则退休年纪,处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接连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后个人不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享用根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缺乏的,需补足根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用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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