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订立时的承诺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4 01:13浏览量:2321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要约是缔结合同的重要方法之一,经过要约缔结合同的时分,就需求要约宣布人向受要约人宣布要约,受要约人可以在期限内作出许诺,那么什么是合同缔结时的许诺?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合同缔结时的许诺是怎样的
要约合同的许诺是指受要约人赞同要约人宣布的要约而作出的标明,标明赞同与要约人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许诺是受要约人赞同要约的意思标明。
第二十二条 许诺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但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标明可以经过行为作出许诺的在外
第二十三条 许诺应当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抵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认许诺期限的,许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则抵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法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许诺,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法作出的,许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抵达。
第二十九条 受要约人在许诺期限内宣布许诺,依照一般景象可以及时抵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许诺抵达要约人时超越许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告诉受要约人因许诺超越期限不接受该许诺的以外,该许诺有用。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合同缔结时的许诺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回答,要约合同的许诺是指受要约人赞同要约人宣布的要约而作出的标明,标明赞同与要约人签订合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