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关于重婚的形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5 22:20浏览量:75
发问:
你好,请问我国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方式有哪些呢?
遵义律师回答:
重婚罪的概念
《刑法》第258条规则:有爱人又与别人成婚或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构成特征是:
(一)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则的准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准则,有必要予以刑事处分。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必要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爱人的人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方式
(1)法令重婚:
指前婚未免除,又与别人处理成婚挂号。在实施单一挂号婚的我国,只需两边处理了成婚挂号,不管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现实重婚:
指前婚未免除,又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处理成婚挂号手续。只需两边揭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处理成婚挂号,也已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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