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的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1 15:31浏览量:1419
交通事端后的车物丢失价格判定交通事端后的车物丢失价格判定发作交通事端后的车辆丢失判定应该依照下面过程处理:一、发作交通事端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一致保管,经查验、判定后,托付价格事物所进行丢失价格判定。进行车物价格丢失判守时,各方当事人应参与,触及稳妥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告诉稳妥公司派员参与(无故不参与的,按缺席论处)。二、路途交通事端车物丢失价格判定,原则上在事端发作后7日内作出判定结论。如状况特别,经同意可延长7日。三、当事人对经承认后的判定结论不服或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路途交通事端车物丢失价格判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端科请求从头判定;并在10日内作出从头判定结论。四、路途交通事端车物丢失价格判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承认后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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