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陈老太(化名)本年82岁,有3个子女,原本一家人还算友善。陈老太的老伴逝世时,老爷子的墓地是由经济条件最好的老二花了4万元购买,其时老二还花了不少钱,给老夫妻立了一块碑,碑上是老两口的姓名,下面的敬立人,是三个子女一起的姓名。可是,本年年初由于二儿子不满陈老太将房产留给老迈,二儿子居然把这块有爸爸妈妈两个人姓名的石碑给砸了,又换了一块只要父亲一个人姓名的石碑,敬立人也换成了二儿子自己……他们一家人与墓地办理方交涉。可是办理方表明,尽管墓葬证上写的是陈老太和老伴的姓名,可是详细经办人是二儿子,钱也是由二儿子付出的,依据《物权法》二儿子有处置权。
陈老太要告儿子侵略品格权 调停员律师都尴尬
与墓地办理方交涉无果,陈老太到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她说,二儿子在没经她答应的状况下,私行去掉了她的姓名,她要告二儿子侵略了她的品格权,并要求把自己和其他子女的姓名都加上去。
但当法援中心的律师找到陈老太的二儿子,交涉陈老太石碑的问题,陈老太的二儿子也十分强硬,他说“我出钱给父亲买的墓,我天然有权决议石碑上写谁。”
司法局调停员面临这种状况,也感觉很尴尬,由于这种状况即便协助陈老太申述到法院,陈老太胜诉的几率也不大,并且案子或许会被法院直接发回调停,而申述品格权受侵略,不在法律援助的领域。
事情比较稀有 法律界人士见地纷歧
招待陈老太的江苏同安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安凌以为,石碑的功用是标识死者的安葬之处和身份,记载死者宗族世系以及积德行善行事等,约等于宗族的“荣誉状”,契合中国人光宗耀祖的社会风尚,亦是生者寄予对死者哀思、进行祭拜的物质载体,是具有品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留念物品。死者的亲属依照长幼次序在石碑上雕琢姓名契合我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一般观念,应视为公序良俗,这样的民事权益应当遭到法律保护。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立碑尽孝和夫妻同穴而葬都是中华民族的习俗,归于天然权力,陈老太能够建议她的品格权。”周安凌说。
可是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以为,假如单纯从品格权申述,老太太胜诉的期望不大。作为法律界的专家,邱教授提出此案的两点胶葛症结点地点。
首要,关于房子的处置权,老太太其实无权把整套房子都给老迈承继,由于她的老伴逝世不久,她的房子其实是夫妻一起产业。依照法定承继,二儿子至少有权分到老父亲的那一半中的一部分,所以老太建议把一切房子给老迈,那至少在其它方面要给其他子女恰当
补偿。
而老二销毁有爸爸妈妈姓名的石碑,做法欠妥,可是侵略品格权又谈不上。其实,墓地是儿子赠与爸爸妈妈的一种固定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说,从墓地买好,石碑立好那一刻,墓地现已完结赠与的交代。没有极为特别状况(比如受赠人被赠与人严峻优待等),赠与人不能吊销赠与。现在这场胶葛,其实是二儿子侵略了母亲关于墓地的一切权,从这个角度上讲,或许陈老太的胜诉几率能大点。
承继法相关规则:《承继法》对法定承继的规则如下:
第九条、承继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依照下列次序承继:
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
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承继开端后,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承继。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含
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育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由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承继。代位承继人一般只能承继他的父亲或许母亲有权承继的遗产比例。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
第十三条、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
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缺少劳动才能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
对被承继人尽了首要抚育责任或许与被承继人一起日子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有抚育才能和有抚育条件的承继人,不尽抚育责任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许少分。
承继人洽谈赞同的,也能够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