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交通事故判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7 19:36浏览量:2069
喝醉了酒之后,自己就必定不要开车,到时分很简单呈现交通事故,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出了交通事故的话,法院在判刑的时分会按照怎样的规范?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醉酒交通事故判刑规范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拘役,并处分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驭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事务或许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的;
(四)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规则运送风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职责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有前两款行为,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答复能够得出,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有醉酒驾驭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事务或许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的,景象之一的处拘役,并处分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