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06 08:36浏览量:2692
保管合同的建立,不只须有当事人两边意思表明共同,并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给给保管人的行为,即寄存人交给保管物是保管合同建立的要件。因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而非诺成合同。从我国合同法第367条规则的保管合同的建立来看,我国对保管合同的建立以保管物的交给为要件,即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给时建立。
保管合同虽然以保管物的交给为建立要件,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例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清晰约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生效能”,如果有这样的约好,则两边当事人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受合同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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