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典当告贷协议
出借人(典当权人): , ,一九 年 月
日出世,现住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告贷人(典当人): , ,一九 年 月
日出世,现住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告贷,两边经洽谈一致,由甲方供给两边商定的告贷额给乙方,乙方以其全部的房产作为告贷典当物典当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缔结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告贷人民币
¥ 元) 。
二、告贷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乙方将座落于宁波市
的自有房产作典当,向甲方供给担保,并于本协议签定后,到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处理典当挂号手续(即处理房子他项权力证)。
四、告贷利率为: 。
五、还款方法为: 。
六、乙方确保在协议规则的期限内还本付息,不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处置典当物。
七、典当期限自本协议收效之日起至乙方实行完本协议止。
八、签定本协议后,乙方未经甲方赞同不得将典当物出售、转让、再典当或以其他方法处理。典当期间典当物不受财物切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依法处置该典当物。
九、违约职责
(1)、甲方如因自身职责不按协议规则付出告贷,给乙方形成经济上的丢失,甲方应负违约职责,并
补偿乙方在前期所付出的典当挂号、公证、稳妥等相关费用。
(2)、乙方如未按协议规则偿还告贷,每日需向甲方付出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一起甲方有权起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拍卖典当物,用于典当告贷本息,若有缺乏赔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悉数告贷及利息止。
9、本协议经浙江省宁波市信业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能的债务文书,乙方如到期不能实行义务,乙方自愿承受强制执行,甲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则,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10、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两边应向公证处处理公证手续及有关典当挂号,有关典当的挂号、公证和稳妥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担任。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房产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12、典当物
共有人 赞同典当。
签名: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两边另行洽谈,所达到的书面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平等法律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