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3 02:20浏览量:1462

◆ 产品寓意
房地产项目开发告贷是指向告贷人发放的用于开发、缔造向商场出售、租借等用处的房地产项目的告贷。房地产开发告贷的告贷人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
◆ 房地产开发告贷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同意的企业法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无不良信誉记载;
(二)契合《告贷公例》以及我行告贷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客户质量评级在E级(含)以上,信贷业务两层评级应在5(含)以上。
(四)房地产开发告贷企业为外商出资建立的房地产企业,除满意上述条件外,还应契合以下要求:
1、出资总额超越1000(含)万美元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出资总额的50%。
2、对出资房地产未获得《外商出资企业同意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境外出资者,不得发放房地产项目告贷。
3、外商出资房地产企业告贷基本要求与国内房地产企业共同,要点重视注册资本金缴付状况,未悉数缴付的,不得为其发放告贷。
◆ 房地产开发告贷项目应契合下列要求:
(一)请求告贷的项目,应具有“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开发项目资本金不低于35%;
(三)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应在我行开立;
(四)应与我行展开住宅按揭告贷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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