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4 04:52浏览量:2864
发问:
你好,请问论什么原因引发了医疗事故,也无论是否有违约或侵权的法令现实,只需有胶葛发作,就要有处理机制加以应对。那么医疗事故处理工作应留意的问题是什么呢?
重庆律师回答:
医疗事故处理恳求应该留意的问题:
1、发作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两边当事人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恳求。
医方提出恳求的可所以医疗机构,也可所以相关医务人员,患方提出恳求的应为患者自己,如患者逝世的,应为死者近亲属。
2、发作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受理。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陈述或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恳求之日起7日内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①患者逝世;
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景象。
3、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恳求应以书面形式,并载明以下内容:
①恳求人的基本情况:
*恳求人是患者一方的应包含患者和恳求人的名字、性别、年纪、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恳求人与患者的联系,恳求时刻。
*恳求人是医疗机构的应包含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恳求人是医务人员的应包含恳求人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具有合法执业资历的证书。
②有关现实。恳求人要在尊重现实、尊重科学的基础上详细、详细地写明事情通过,特别是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治疗进程。
③详细恳求。对治疗进程的质疑,是否归于医疗事故,对过错方进行处理等。
④理由。恳求人要说明详细恳求的法令依据和医学原理。
4、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恳求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时效为一年。
时效期的核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遭到危害之日算起。
5、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恳求之日起10日内进行检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对契合本条例规则的予以受理;对不契合本条例规则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恳求人,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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