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5 23:40浏览量:843

乡村医疗保险是指乡村协作医疗,乡村协作医疗是由我国农人自己发明的协作共济的医疗保证制度,在保证农人取得根本卫生服务、缓解农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效果。那么乡村医疗保险报销规模是怎么样的呢?听讼网小编关于乡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规模做如下介绍:
一、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师暂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查看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查看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查看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协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补偿
(1)报销规模:
A、药费:辅佐查看: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查看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越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份额: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补偿
(1)镇危险基金补偿:凡参与乡村协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越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协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以下是不属乡村协作医疗保险报销规模: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处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则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养分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在外,按有关规则报销)、冷暖气费、救助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事故、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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