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可以沿用原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30 01:37浏览量:1816
现在因为员工人员活动较大,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的期限一般是两年三年或许是五年。当劳作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能够沿袭原合同不签定新的劳作合同吗?听讼网小编为您答复。
劳作合同期限届满能够沿袭原劳作合同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十六条 劳作合同期满后,劳作者仍在原用人单位作业,原用人单位未表明贰言的,视为两边同意以原条件持续实行劳作合同。一方提出停止劳作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撑。
依据《劳作法》第二十条之规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作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而未签定的,人民法院能够视为两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联系,并以原劳作合同承认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
由此可见,劳作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对持续实行原合同没有贰言的,能够持续沿袭原合同。
事例
在本年10月份小王的两年期劳作合同期满后,公司没有告诉续订劳作合同。问领导,领导说不必再订了,能够持续沿袭原合同,请问他说的对吗?
律师答复:
劳作合同期满,除劳作者有《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则劳作合同主动续延景象外,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坚持劳作联系,且未在一个月内与劳作者续订书面劳作合同,应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则,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薪酬,并与劳作者补订书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诉劳作者停止劳作联系,并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付出经济补偿。”
按照该规则,从你反映的状况看又不契合《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则的:“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按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
(一)从事触摸职业病损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许疑似职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
(三)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综上,你能够向领导提出续订劳作合同,并要求付出两倍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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