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31 23:12浏览量:532

一般来说,婚前产业协议是指男女两边对各自婚前一切产业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产业的约好。对婚前产业一切权的归属作出约好在婚前、婚后均可处理,不受挂号与否的约束。
婚前产业协议公证则是指将上述婚前产业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该协议的公信力。日常日子中,人们习惯地简称为“婚前产业公证”。
婚前产业协议的法令依据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清晰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则。”
第17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一)薪酬、资金;(二)出产、运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一)一方婚前的产业;(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可见,我国《婚姻法》准则上规则夫妻各方婚前的产业归各自一切,但一起又答应夫妻两边书面约好婚前个人产业归夫妻两边共有
为什么要达到婚前产业协议并将其公证?
曩昔人们日子水平遍及较低,即便具有一些个人产业数量也不多,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捆绑,故而较少有人达到婚前产业协议。跟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具有的婚前产业越来越多,一起整个社会的观念也愈加理性,达到婚前产业协议就成为了新趋势。
婚姻原本就应该是以爱情为根底,达到婚前产业协议不只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因为对婚前产业的归属有了清晰的约好从某种程度上是强化了婚姻的爱情根底。别的,因为现代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时两边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便是产业问题,与其届时两边为产业的一切权争论不休,不如有备无患事前作出约好,这样一旦婚姻不幸走到了止境,两边能够免除许多不必要的纷争。
从法令的视点讲,只需两边就婚前产业的归属根据自愿的准则达到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不管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令效力。可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呈现一方当事人对该协议的真实性等问题的质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9条又规则“已为有用公证文书所证明的现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一起法院也更倾向于承受经公证的法令文书,所以从增强协议公信力的视点讲,专业人士主张最好将婚前产业协议进行公证。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