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补偿限额
◆ 有职责的限额:(2008年2月1日曾经的规范) ◆ 有职责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今后的规范)
(一)逝世伤残补偿限额为50000元; (一)逝世伤残补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
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10000元;
(三)产业丢失补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产业丢失补偿限额为2000元
(旧)补偿最高限额:6万 (新)补偿最高限额:12.2万
◆ 无职责的限额:(2008年2月1日曾经的规范) ◆ 无职责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今后的规范)
(一)逝世伤残补偿限额为10000元; (一)逝世伤残补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1600元; (二)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1000元;
(三)产业丢失补偿限额为400元。 (三)产业丢失补偿限额为100元
(旧)补偿最高限额:1.2万 (新)补偿最高限额:1.21万
*逝世伤残补偿项目:
丧葬费、逝世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处理丧葬事宜开销的
交通费用、残疾补偿金、残疾辅佐用具费、护理费、恢复费、交通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
保险人按照法院判定或许调停承当的精力危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补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养分费。
*产业丢失补偿项目:
直接丢失和直接丢失
(一)直接产业丢失是指路途交通事故形成的产业利益的直接减损。一般包含车辆、随身携带产业丢失、车载货品丢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直接产业丢失是指路途交通事故形成的产业利益的直接减损一般包含停运等丢失,受害人可以证明可预期获得的直接经济利益遭受丢失,就可以要求补偿。比方车辆修正期间的停运纯利丢失、司机薪酬开销、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经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实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产业丢失是否包含被损车辆停运丢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危害补偿案子中,假如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品运送或许旅客运送经营活动,要求补偿被损车辆修正期间的停运丢失的,交通事故职责者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