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9 14:10浏览量:125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补偿数额,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确诊证明等相关依据,依照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实践发作的数额确认。
2、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刻和收入状况确认。
3、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认。
4、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许转院医治实践发作的费用核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收据为凭;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址、时刻、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膳食补助费:能够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膳食补助规范予以确认。
6、养分费: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参照医疗机构的定见确认。
7、残疾补偿金:依据受害人损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许伤残等级,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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