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7 20:46浏览量:2770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则:“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能加以损害和轻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担负子女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则: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和轻视。不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日子停止。非婚生子女首要享有以下法定权力:1、要求生爸爸妈妈对其抚育教育的权力。爸爸妈妈不实行抚育责任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日子的子女,有要求爸爸妈妈交给抚育费的权力。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爸爸妈妈维护的权力。4、非婚生子女承继其生爸爸妈妈遗产的权力等。因而,你是能够向法院申述要求刘三军付出抚育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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