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9 05:30浏览量:891
单位免除劳作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怎么核算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交给劳作者。经济补偿金的薪酬核算规范是指企业正常出产状况下劳作者免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薪酬。第二、四、五种状况,劳作者的月平均薪酬低于企业月平均薪酬的,按企业月平均薪酬的规范付出。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规则: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经济补偿的月薪酬依照劳作者应得薪酬核算,包含计时薪酬或许计件薪酬以及奖金、补助和补助等钱银性收入。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12个月的平均薪酬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依照当地最低薪酬规范核算。劳作者作业不满12个月的,依照实际作业的月数核算平均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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