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
李小姐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逝世,母亲本年刚过世。爸爸妈妈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逝世时李小姐还未成家,因而没去处理手续。现在母亲现已逝世,李小姐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由于爸爸妈妈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李小姐就想把房子
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房管局回绝处理】
李小姐拿着
房产证和爸爸妈妈的逝世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无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李小姐要么供给公证处出具的承继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李小姐没办法,谁乐意没事打官司啊,就立刻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遇到难题】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属悉数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属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李小姐要哭出来了。
这是十分典型的一个事例——没有狗血剧情,没有杂乱胶葛,但作为独生女的李小姐,却无法顺畅获取爸爸妈妈逝世后留下的房产。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李小姐: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爸爸妈妈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状况,包含在不在世、
婚姻状况、子女状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李小姐: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伯父在我爸过世时现已过世,我大娘还在。伯父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样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状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李小姐:没有没有,我妈一向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李小姐: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承继,除非其他有承继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许法院清晰表明抛弃。
【律师剖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爸爸妈妈的婚内一起产业,你父亲逝世,这套房产的1/2归于你母亲,1/2归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逝世时,有三个承继人,那便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假设没有特殊状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而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取得1/6,算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归于你奶奶的?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承继,一人1/24,但这时你伯父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依据法令规则,由你伯父和你爸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承继,也便是你伯父的1/24由你伯父的三个孩子承继各1/72,你爸的1/24由你承继。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依据法令的规则,婚内承继的遗产除非遗言指定归个人,不然便是夫妻一起产业。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红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而一起具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要你一个承继人,因而你母亲的产业悉数由你承继。所以你终究的产业承继比例是5/24 2/3 =7/8。
律师说,这仅仅给李小姐算理论上的房产承继比例罢了,具体要怎样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杂乱啦。律师以为,这一切,假设李小姐的爸爸妈妈在生前立下遗言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