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始于何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4 06:23浏览量:1725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 第四条 男女两边依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则补办成婚挂号的,婚姻关系的效能从两边均契合婚姻法所规则的成婚的本质要件时起算。
剖析阐明补办成婚挂号的,婚姻效能始于两边均契合婚姻法所规则的成婚的本质要件时。
弥补内容:补领婚姻挂号证的条件
1、本婚姻挂号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挂号成婚或离婚,如今依然保持该情况;
3、两边持有自己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填写《请求被领婚姻挂号证声明书》。
婚姻挂号档案丢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情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许近亲属出具写明请求人婚姻情况的证明能够作为请求人婚姻情况证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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