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及外籍人在华遗产承继手续怎样处理?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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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及外籍人在华遗产承继手续怎样处理
一、首先向寓居国公证机关请求公证书,证明请求遗产承继人的工作、住址、与在华逝世人的亲属关系。请求人请求的公证书须寓居国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处理认证的其他官方组织和我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承继法
二、来华向遗产地点地公证机关请求处理承继手续。请求人持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被承继人的逝世证明书(如有遗言应同遗言一起)亲身前来处理,公证机关在对请求人供给的证明审阅后,假如经审阅确定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的相关规则,颁布承继权证明书;
三、请求人凭我国公证机关颁布的承继权证明书向遗产管理部门(如银行、房地资源局等)按法定程序和其他同一次序承继人处理遗产承继事项;
四、遗产承继人需求证明的首要现实发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承继人也能够在我国有关当地公证机关请求公证,由公证机关核发承继权证明书;
五、遗产承继人不能亲身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遗产承继的相关手续,能够托付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亲属代为处理,没有亲朋的,可托付遗产地点的法律顾问处引荐律师处理。在托付律师处理的情况下,请求人须处理托付书;
六、托付书的内容应写明受托人的
名字、住址、权限。托付书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收效;
七、在遗产承继发作胶葛时,请求人可向遗产地点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