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特有财产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1 19:45浏览量:1468
夫妻特有产业制是相对于夫妻共同产业制而言的,与夫妻共同产业制相互依存的一种产业准则。
夫妻特有产业指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对婚前产业或许婚后所得某些产业,由夫或妻一方占有、办理运用、收益、处置的权力和承担义务,以及就该特有产业的效能等构成的法律准则,分法定特有,和约好特有。法定特有产业,指的是依据法律规定所承认的归于夫妻个人各自一切的个人产业。约好特有,指的是依据夫妻两边的约好承认的夫妻各自一切的产业。夫妻特有产业制,包括以下内容: 榜首,夫妻特有产业的规模有。
(1)一方的婚前产业,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产业为夫妻特有产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一切的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产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即夫妻不管成婚通过多少年,一方婚前产业仍归一方一切。
(2)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是专门针对个人身体受伤后需求医治,身体残疾后丢失部分或悉数劳动能力应给予的补助,这些费用的取得都是以个人身体损伤为价值的,并且因为我国现在的经济兴旺程度还不是很高,补偿还很有限,往往补偿不足以真实补偿受害人所需求的物质丢失,假如承以为夫妻共同产业不能确保遭到损伤人的身体健康,会影响他们的正常日子,还有或许形成社会担负,因而,这些费用彻底应由受损伤个人分配、运用,不该归夫妻共有
(3)遗言或赠予合同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继或承受赠予所得的产业,如遗言或赠予合同写明晰遗产或赠予产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应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特有产业。
(4)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是指供夫或妻一方个人日子专门运用的,具有显着的个人性质的日子用品,这些个人专用品一旦脱离专用人,往往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如衣服、首饰、鞋帽等。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