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3 17:30浏览量:660
在我国,合同对错常常见的一个文件,职工上任、生意都是要签订合同的,职责也会在合同里边逐个约好,所以合同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可是合同也是割裂的。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带您一同学习学习确保合同建立需求满意哪些条件:
一、担保的特点是什么
担保债务(物权)归于隶属权力,从归于主债务债务。其从特点首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一)建立的从特点
担保是为主债务存在或将来存在而存在,其以主债务的建立为条件,若主债务不建立,担保亦不建立。
(二)改变的从特点
主债务内容发作改变的,担保的权力义务联系亦随之改变。可是该准则有所破例。
(三)效能上的从归于
主债务无效,担保必定随之无效。
(四)消除上的从特点
主债务消除的,担保联系随之消除。
(五)诉讼上的从特点
某一主债务有担保的,当事人之间发作诉讼的,担保人同主债务人同时成为一起被告(《担保法解说》第128条)。
(六)规模、强度上的从特点
(七)移转上的附从性
二、确保合同建立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担保法》第93条的规则,担保合同的建立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 在主合同中缔结担保条款;
(二) 在合同之外独自缔结书面的担保合同;
(三) 担保人向债务人宣布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务人承受的;
(四) 确保人在主合同中以确保人的身份签字的。
上述四种方法中的前三种,适用于确保、典当、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法独自适用于确保合同。一切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综上所述,确保合同建立有必要要在主合同之中缔结担保条款,然后在合同之外再独自缔结书面的担保合同,而且向债务人宣布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或许传真,债务人还得承受,最终确保人得在主合同中签字。如有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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