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后能否出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4 23:02浏览量:797
房子和土地同时典当的规则,仅仅为了处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子所有权分归于不同的权力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典当权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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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住宅,价值大约20万,我想把这个卖掉然后付首付(首付大约14万)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我的这个房子不可能立刻卖出,而要买的房子不买就会提价
我想问问
1.可不能够去银行把这个房子典当出一些钱来付首付?
2.我再渐渐把这个典当的房子卖掉 把钱换给银行,请问能够自在生意吗?
3.假如这样付的首付还能够持续借款按揭吗?
律师回答:
分期付款是看个人信用与付出才能的,只需你有正常的固定收入,你就能够处理住宅分期付款。至于用现有房产处理典当借款,只需借款额度在房产的价值之内是彻底能够的。典当后的房子也依然能够卖出,但有必要满意两个条件,其一是房产转让有必要奉告银行与受让者,任何一方未奉告都可导致转让无效;其二是转让的价款有必要先用于归还银行借款与利息。因而,你彻底能够用房产处理典当借款,然后,将典当房产易手还借款,已处理的分期付款依然能够持续,当然分期付款部分就不应该是用原房产典当了。
相关法律知识:
典当特征(1)房子典当是原债权债务联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联系是主合同,房子典当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用存在为前提条件,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2)典当的房子能够由典当权人保管,也能够由典当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典当人保管。保管人应慎重保养所典当房子。
(3)负有清偿债务责任的一方不履行责任时,房子典当人能够直接行使房子典当权,不依托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完成其权力。
(4)典当物须是房子,房子典当人能够是债务人,也能够是第三人,典当人有必要对典当的房子具有所有权,假如典当房子是国有房子,则典当人有必要对该典当房子享有处分权。
(5)房子典当权的设定,一般选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则担保的规模。
(6)房子典当人将房子典当后,并不丢失房子的所有权,因而,典当人应自己承当房子意外灭失的危险。
(7)房子典当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假如房子典当人未经房子典当权人赞同,将典当房子转给第三人时,房子典当权人对典当的房子享有追索权,房子受让人因而遭到的丢失,由房子典当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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