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资金”又称搭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一般以六个月为限或更短,其资金首要来源于借主的相关方。近年来,过桥资金逐步的融入了人们的出资日子之 中,并被广泛运用于税务谋划中,2014年报导的我国香港庞鼎文宗族信任案,就被认为是运用过桥资金成功进行税务谋划的典型事例。本文中,华税律师结合这 一事例为您解读“过桥资金”在税务谋划中的运用。
一、一同成功的税务谋划案
香港商人庞鼎文在上世纪80年代末,经过一家控股公司运营着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香港回归前,因为宗族生意远景和我国政治、经济危险(如外汇管制)的不确定性,决议经过必定的税务谋划将相关财物迁出香港,以躲避其时的遗产税及相关危险。
庞鼎文的产业包含:
(1)公司的股票,特别是经过一家控股公司直接持有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Shiu Wing Steel Ltd.的股票;
(2)两处
不动产Hillview property和 YTIL property。
1989年12月,庞鼎文在Isle of Man(马恩岛)建立了五个单位信任,这些信任的获益人是庞鼎文的夫人和七个子女,受托人是1989年12月8日在Manx岛建立的Shiu Wing Ltd.(简称:SWL)。SWL公司的董事为庞鼎文的夫人和七个子女。SWL 的股东是别的两家马恩岛的公司:Shiu Kwong Ltd(简称SKL,董事为庞鼎文的四个子女)和 Futurian Ltd.(简称 FL,董事是庞鼎文的夫人和别的三个子女)。简直一起,庞鼎文又在马恩岛建立了若干自在裁量的信任,获益人为庞鼎文的子女,这些自在裁量信任的受托人为 SKL和FL。1990年1月25日,依据方案完结了庞鼎文所持股份的搬运:首先由庞鼎文夫人向澳门渣打银行告贷1.39亿美元,她随即将该笔告贷借给 SWL公司。接下来,庞鼎文将其持有的股份出售给SWL公司,SWL公司则运用部分告贷付出股份收买金钱。然后庞鼎文又将股份出售金钱借给作为自在裁量信 托受托人的SKL公司和FL公司,这一告贷为covenant债款——要求即付、无利息、无担保并对庞鼎文个人归还。SKL公司和FL公司凭仗该笔告贷向 SWL公司持有的单位信任申购信任单位,然后由此享有信任收益。
SWL公司又用该笔金钱归还向庞鼎文夫人的告贷。而庞鼎文夫人则向澳门渣打银行归还告贷。同日,庞鼎文拟定了一个遗言抛弃了他对FL和SKL的债务(股权信任的买卖结构详见上图)。
1990年10月24日,庞鼎文施行Hillview property买卖:庞鼎文将Hillviewproperty出售给SWL,然后将出售收益捐赠给了the Pong Ding Yuen Trust的受托人SKL和FL。SKL 和 FL 获得这笔资金后,向SWL申购单位,然后按比例分配了单位。the Pong Ding Yuen Trust是自在裁量信任,获益人为庞鼎文。YTIL property的买卖与Hillviewproperty买卖相似,仅有不同的是,庞鼎文将出售YTIL property的收益借给了受托人SKL和FL,随后在1991年10月和1992年10月,庞鼎文抛弃了对FL和SKL的债务。跟着买卖的完结,庞鼎 文的巨额产业悉数搬运进多个杂乱的信任方案中。经过这个方案,庞鼎文完成了将产业现实搬运出香港、然后躲避各类危险以维护产业的意图。(依据网络收拾)
二、“过桥资金”在税务谋划中的运用
经过以上事例能够发现,这起成功的税务谋划中,一个要害点是向澳门渣打银行告贷1.39亿美元充任“过桥资金”,然后成功进行了一系列“令人夺目”的组织。
现实上,在当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也常常需求借助于“过桥资金”进行税务谋划,比如房地产等近年来快速开展的职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面对的一个杰出 问题 便是企业的财物增值过大,相比较而言,账面的“原值”过小,然后带来昂扬的税负本钱,乃至迫使并购重组买卖的停止。实践中,为了进步被转让股权的“原 值”,能够经过引进“过桥资金”,变债务为股权,然后完成转让收益的的下降,削减税负本钱。或许,引进“过桥资金”进行进行增资,以进步股权原值,下降转 让收益巨细。
一般来说,“过桥资金”需求第三方的活跃合作,实践中,第三方多为相关公司,上述事例中,则是经过向银行告贷而完成。
三、“过桥资金”运用的法令危险提示
过桥资金尽管在税务谋划、注册资金融资、过桥告贷方面发挥侧重大效果,可是在运用过桥资金时也需求留意其存在的法令危险,做好相关的法令防备,以便更好的到达其商业意图。
1、银主的法令危险。
告贷无惩办出的危险及防备。这是过桥最大的危险。一切手续齐备,可是因为难以预知的原因,银行无法发放告贷或许后续资金出现意外银主无法获得。此刻 的银 主只要经过各种途径来完成债务,过桥资金有去难回,堕入一场无休止的追索索债中。此刻的过桥方也是危在旦夕,无法告贷无疑落井下石,加上付出的巨额过桥 费,一般情况下,终究的结局将是过桥方资不抵债,乃至破产。
2、虚伪出资的法令危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协助别人建立注册资金虚伪的公司应当怎么承当民事职责的请示的答复规则,银主协助别人建立公司之后又抽回注册资金,银主的不妥行 为, 尽管没有直接给当事人形成危害结果,但因为其行为,使得过桥方公司得以建立,并从事与之实践实行才能不相适应的买卖活动,给别人形成不该有的危害结果。因 此,银主是有差错的。银主应在过桥公司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当弥补
补偿职责。
小结
“过桥资金”的实质是短期的资金融通,在税务谋划中,若能合理运用,能够发挥重要效果;可是需求提示企业的是,“过桥资金”的运用需求重视其间的税务及相关法令危险,运用不妥,不光不能完成下降税负的意图,乃至引发相关的债款纠纷乃至承当法令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