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亲生孩子送给他人违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6 10:23浏览量:544
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有些爸爸妈妈们会把女儿给送人再生儿子的,他们理所应当的以为小孩是自己生的,所以送人也并不是一件违法的工作,那么把亲生孩子送给别人违法吗?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工作经过】
网友:我本年25岁,未婚生子,现在还3岁了,孩子的妈妈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孩子现在养在爸妈家,而我的新女友不想要当后妈,让我把孩子送人,为了我的日子,也为了孩子今后的日子,我决议把孩子送人。收养小孩的人家有必要是诚意收养,家庭环境必定要好,必定要诚心收养,钱不是问题,只要给一点抚育费就行了,不能是帮人领养,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期望他将来过得好。
可是有朋友说我犯法了,说我犯了生意儿童罪?请问我这样犯法了吗?我的孩子还能不能送人了?
【法令解读】
实际中,爸爸妈妈出卖亲生子女的工作偶有发作,这会涉嫌犯罪么?对此问题的答复不能混为一谈。直接以不合法获利为意图,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可是,怎么区别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边界?这是一个值得研讨的问题。
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不合法获利的意图。应当经过检查将子女“送”人的布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金钱及收取金钱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育意图及有无抚育才能等现实,归纳判别行为人是否具有不合法获利的意图。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确定归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1)将生育作为不合法获利手法,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育意图,或许底子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育意图,为收取金钱将子女“送”给别人的;(3)为收取显着不归于“养分费”、“感谢费”的巨额金钱将子女“送”给别人的;(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不合法获利意图的“送养”行为的。
不是出于不合法获利意图,而是迫于日子困难,或许受重男轻女思维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日子才能的子女送给别人抚育,包含收取少数“养分费”、“感谢费”的,归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遭到严峻危害,或许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契合遗弃罪特征的,能够遗弃罪论处;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而上述网友的行为现已违法,《收养法》有明确规定:损失爸爸妈妈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三类状况方可被收养,一起禁止生意儿童或许借收养名义生意儿童。
“名为收养,实则是扔掉子女。”以盈利为意图的收养,有拐卖儿童的嫌疑,公安机关可依据《收养法》和《治安管理法》对其采纳训诫等相关处分,有用根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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