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7 12:23浏览量:2620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免除收养联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联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实行抚育责任,有优待、遗弃等损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联系的免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优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自己赞同。
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免除收养联系。但收、送养两边协议免除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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