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3 20:52浏览量:1628
离婚案子的产业分配往往争议不休,尤其是不断增值的房子等固定资产,谁都想要。记者今天在一中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一名法官让两边在开庭时当庭竞价,价高者得,然后处理了此类胶葛。那么关于这类胶葛应该怎样处理呢?
事例
较有代表性的案子是赵某配偶离婚案。赵某于1990年与搭档张某成婚,婚前爱情尚可,但随着时刻的增加,两边的对立越来越严峻,经常因小事发作争持,长时间暗斗。两人均赞同离婚,但对坐落华清嘉园的商品房终究归谁争持不休。毕竟在现在房地产过热的景象下,隔几天房子价格就可能涨不少。
因为该房子是赵某配偶婚姻期间一起购买的房子,应为两边共有。离婚案开庭审理时,赵某配偶均要求将该套房子的一切权判归其一切,成果一审法院以照料妇女为由将该房子判归张某一切。二审中,一中院法官安排赵某配偶对该套房子当庭进行竞价,经两边自愿彼此竞价,赵某终究以优于张某的出价胜出,他的出价是自行归还30多万元借款,再向张某付出近40万元房子补偿款,这一出价已远高于该套房子原有价值。法官介绍说,这种竞价的方式与进程合法,且出于两边当事人自愿,所以法院终究在终审中将该套房子判归在竞价中出价优胜的赵某,并由赵某承当其许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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