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4 12:18浏览量:1663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查攻略》的规则,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停止的景象包含以下几种景象:
一、恳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恳求作出检查决议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恳求的,无效宣告程序停止。
二、恳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与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恳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停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恳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恳求的,无效宣告程序停止。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抛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停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恳求作出检查决议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检查决议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述,或许人民法院收效判定保持该检查决议的,无效宣告程序停止。
六、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悉数无效的检查决议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检查决议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述,或许人民法院收效判定保持该检查决议的,针对该专利权的一切其他无效宣告程序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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