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简直家家户户都有车,车成了咱们的代步东西,是咱们出行必不可少的。可是跟着而来的烦恼也有,那就是许多小区都呈现了收取泊车费的现象,这让许多市民产生了疑问:小区有权收取泊车费吗?针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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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观点:小区泊车不应收费
《今日我才发现小区泊车费是不必交的!》这一网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则:“小区内的路途、绿洲、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归于业主共有。”和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占用业主共有的路途或许其他场所用于停放轿车的车位,归于业主共有。”为根据,以为泊车费或为土地使用费,或为保管费用,但小区内的路途、绿洲、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归于整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没有权收取使用费,也不能逼迫业主托付其保管车辆。如果是托付物业保管,物业要承当哪些职责和业主应签定托付服务合同,小区车位归于整体业主共有,收取的泊车费应归整体业主一切,物业应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计划(需经整体业主赞同)。此外,物业使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泊车位,需求国家有关部门批阅等手续,而物业公司明显无法供给。
不少市民纷繁对该网文点赞、转载。家住一小区的陈先生表明,按规则露天泊车位属业主共有,物业收取的费用应为车辆办理费和服务费,那么物业对车辆应负有办理、保管的职责。但是,该小区业主即便交了泊车费也不能确保泊车方位,物业办理并不到位,收泊车费不合理。业主郭先生说,自本年8月搬进该小区后,从没见过小区内公共收益和使用状况的公示。
律师说法:公共收益应定时公示
《物权法》虽未明确规则物业可收取泊车费用,但现在大多物业是受
开发商或业委会、业主托付,或事实上存在办理、服务联系,因而物业对业主泊车进行收费是合法的。
“实际上,物业收取的泊车费用应该是办理费、服务费的延伸,是
履行合同的行为,收取的费用为整体业主同享。”律师表明,小区内一些业主并没有车辆,因而占用共有场所泊车的业主需求为场所占用和添加的物业服务量交纳必定费用,不然对没有在共有车位泊车的业主来说不公平。
但是,需求留意的是,物业收费是受托联系,关于共有场所泊车物业收取的费用一切权归整体业主一切,物业可根据托付而从中取得必要的劳务费用和服务费用,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保护、补充和保洁、美化等公益项目,一起应定时揭露费用开支并承受监督。
咱们应该要做到一个讲法,依法的好公民。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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