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有几份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6 13:01浏览量:477
有的当事人离婚进程是苦楚和绵长的,在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进程中,能够发生二份乃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根据最终一份离婚协议处理离婚挂号手续。
首要应该着重,在民政局存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能,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刻还有约好。已然已处理离婚挂号,在民政局挂号之前所发生的天然也具有了收效条件。若民政局存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好,以民政局存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好为准;若民政局存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好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详细描绘,应该说曾经的离婚协议的约好为有用,对两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挂号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好,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好又有对立的,以最终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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