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人有哪些赡养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9 19:34浏览量:796
子女有奉养父母的职责,老年人日子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职责照顾其基本日子或请别人、养老组织代为照顾再由子女付出有关费用。那么子女应该怎么奉养老人呢?奉养职责要怎样担任?下面听讼小编就带您了解关于奉养方面的法律规则。
奉养人哪些职责
依据《老年人权益确保法》第14条规则,奉养人的奉养职责是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日子上照顾和精神上安慰”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榜首、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供给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
与子女日子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确保老年人暖衣饱食、养分足够。有条件的可认为老年人独自组织必定住宅,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组织一个住处。关于不能或不肯与子女日子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依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和自己的担负才能,为老年人供给必要的奉养费用。
第二、日子上照顾是指协助老年人处理日常日子中的一些困难。老年人垂暮体衰,力所不能及,日子上需求多方面的协助。
第三、精神上安慰是指满意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跟着年事增高,老年人期盼能常常与家人聚会,尽享天伦之乐,常常得到子女的关心、问长问短,常常可以与子女聊聊天、叙叙家常,一起老年人也巴望持续得到尊重,可以为家中大事供给定见。
除上述三方面,子女还应满意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如,职责播种老年人的职责田,职责看管老年人的职责林和家畜等等。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