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凶宅能否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5 11:14浏览量:1392
“凶宅”,即其中曾呈现过非正常逝世的房子。这样的房子,在很多人的眼中,被打上“不吉祥”的标签。买到凶宅能够要求补偿吗能够要求解除合同吗下文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案子简介:
上一年,张先生配偶考虑到儿子立刻要上小学了,决议购买一套学区房。在多方比较后,他们发现王姓房主的房子比较廉价,所以他们在与房东碰头后,敏捷签定了房子买卖合同,约好以69.5万元的价格成交。随后两边也都按约实行,成功办理了房子过户手续。
就在预备搬进学区房时,张先生意外得知,就在几个月前,这套房子里曾发作过一同凶杀案。张先生一家登时感觉太“不吉祥”了,在与房东交涉无果的状况下,张先生申述至法院,恳求承认合同无效,要求退房并补偿丢失。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确定,王姓房东在售房过程中成心隐秘足以影响合同签定的严重状况。张先生夫妻坚持建议依照合同无效处理,他们以为房东隐秘凶杀案违背了社会风俗,违背风俗便是危害了社会公众利益。根据我国法令规定,危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能够被确定为无效,但此案并不触及危害社会公众利益,法官对张先生进行了法令释明。终究,法院驳回了张先生建议合同无效的诉讼恳求。
张先生提起上诉,在中院调停下,张先生终究接受了王姓房东补偿5万元的调停计划。
法令剖析:
据此案承办法官介绍,虽然房子自身的使用价值不会因发作凶案而受到影响,但依照民间风俗,“凶宅”往往被以为是不吉祥的,不论从买房的志愿仍是房子价值上来看都会受到影响。
承办法官建议,遇到张先生这样状况的人,能够挑选其他理由申述,如受诈骗或严重误解申述吊销购房合同。
此案中,法官也曾对张先生进行法令释明,能够恳求吊销合同,但张先生坚持建议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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