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能否在北京认定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4 22:19浏览量:2404
    北京市现在有许多运营的在外地挂号注册的公司、企业,该公司、企业多招聘外地员工,多为修建施工企业。其在北京发作的事端,该员工请求在北京确定为工伤,事端发作地的劳作和社会保证局能否受理呢?
    根据《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暂行方法》第二条规则:本方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外省市注册(简称外地注册),在京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企业,包含成建制在京承包施工的单位(以下总称用人单位)和与之构成劳作联系的外地农民工。    第六条规则:已参与本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外地农民工在本市作业期间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外地农民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能够作为请求人,到参保地的区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劳作能力判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依照本市工伤保险规则请求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在本市和外地均未给外地农民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外地农民工在本市作业期间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外地农民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能够作为请求人,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方法》的规则请求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到本市出产运营地的区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劳作能力判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请求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确定为工伤的外地农民工,其工伤保险待遇、劳作能力判定费等依照本市的规范由用人单位付出。    第十四条规则:用人单位未给外地农民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又未依照本市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规范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的,外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因而发作的争议,外地农民工能够向用人单位在本市出产运营地的区县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
   可见,注册在外地但运营在北京的公司、企业,只需事端发作在北京,用人单位不管是否给员工交纳了工伤保险,出产运营地的区县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都能够受理其裁定请求。
                            宋云峰 律师
                            
200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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