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4 07:09浏览量:712
审计法令关系主体,是指在详细审计法令关系中,享用权力和承担责任的当事人。下面有听讼网小编来为我们回答在我国审计法令关系主体有哪些?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施行审计一方当事人。根据我国法令规定,施行审计一方当事人包含:
(1)国家审计机关,指审计署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的审计机关。
(2)审计人员,指各级审计机关详细从事审计事务的人员。
(3)授权性主体,包含审计机关授权施行审计的审计特派员等。
(二)承受审计一方当事人包含:
(1)国务院各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
(2)国有的金融机构;
(3)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位置或许主导位置的企业;
(4)国家工作安排;
(5)其他应当承受审计的单位;
(6)上述单位中的有关人员。
(三)与审计法令现实有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审计法令关系的客体,是指审计法令关系主体的权力、责任所指向的方针。假如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力、责任就失去了方针,成为无实践内容的、不执行的东西。审计法令关系的客体主要是审计法令关系主体的法令行为,也包含资产等,如被审计单位有关经济活动,反映经济活动的载体的账表凭据,违背财经法规的行为,审计监督行为,审计监督保护的国家资金产业等,都是审计法令关系的客体。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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