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借合同法】土地租借合同样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清晰甲、乙两边的权力、职责,经两边相等洽谈,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运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运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有必要进行合法经营,不然甲方有权回收土地运用权,停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私行转租本宗土地的运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赞同,不然甲方有权回收土地运用权,停止合同。
四、甲方应确保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根本设备完好,并帮忙乙方和谐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详细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洽谈,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
五、乙方在租借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情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备,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赞同后方可施行,对有关设备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处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处理,甲方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帮忙,所需费用有乙方承当,不然,乙方应恢复原状,并
补偿由此给甲方形成的丢失。
六、乙方租借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当。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两边各自担负。
七、乙方在租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作的一切事端及形成别人危害的,由乙方承当职责,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好的租借期限界满或两边洽谈一致
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处理交代手续,交代时乙方应确保工作人员撤离、将归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借范围内的废物杂物等整理洁净。
九、租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两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纳按年付出先付后用的方法,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付出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越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付出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好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借期限内,因不行抵抗的原因或许因城市规划建造,致使两边解除合同,由此形成的经济丢失两边互不承当职责。
十三、争议处理方法:
十四、两边洽谈一致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平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两边签字盖章后收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两边各执两份,具有平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