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0 16:46浏览量:1584
一、提交请求书:当事人请求裁定,应当提交书面裁定请求书,并依照被请求人数提交副本。请求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作者的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单位和居处;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
2.裁定请求和所依据的现实、理由;
3.依据和依据来历、证人名字和居处;
4.请求裁定的日期。
二、裁定受理:裁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裁定请求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裁定委员会决议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述书副本送达被请求人。决议不予受理的,应当阐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裁定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址书面通知两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许未经裁定庭赞同半途退庭的,对请求人依照撤诉自理,对被请求人能够做缺席判决。
四、裁定调停:裁定庭处理劳作争议应当先行调停,在查明现实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两边自愿达成协议。调停达成协议的,裁定庭应当依据协议内容制造调停书,调停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停未达成协议的,裁定庭应当及时判决。
五、裁定判决:裁定庭判决劳作争议案子,应当自劳作裁定委员会受理裁定请求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毕。案情杂乱需求延期的,经同意能够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伸期限不超越十五日。裁定庭判决后应当制造裁定书送达两边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期满不申述的,判决书即发作法律效力。
引荐阅览:劳作裁定专题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