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有哪些计算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1 21:08浏览量:2728

根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一、根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1、缴费年限:
参保人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到达国家规则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 前参与根本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0日 前到达国家规则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与根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到达国家规则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与未参与根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今后处理参保补缴手续,到达国家规则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收取:
(1)根底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a 自己指数化月平均缴费薪酬)÷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收取额。
二、员工怎么收取根本养老金
1、根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员工一起担负。员工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有必要具有三个条件: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处理退休手续;二是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责任;三是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2、根本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根底养老金月规范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20%。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悉数贮存额一次支交给自己。
3、应发给根底养老金的,根底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按月付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付出,月发放规范依据自己账户贮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付出。现已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本来的规则发给养老金;1997年一致全国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参与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在发给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根底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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