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3 17:12浏览量:1638
湖南省2010年路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核算规范赔偿规范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依照我省核算局《2009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公报》发布的有关数据进行核算,因此在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子的赔偿规范核算详细金额时,大部分数据可参照该文件履行。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84.3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10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10828.23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4020.87元
3、湖南省员工平均工资24549元
4、膳食补助费(暂2009年规范)
省内30元/人、天
外省50元/人、天
阐明:1、以上第1、2、3、4项根据湖南省核算局供给的二OO九年核算数据,第5项按《湖南省省直单位差旅处理方法》(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规范履行。
2、逝世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核算。
3、被抚养人日子费参照第2项核算。
4、丧葬费按地点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规范以六个月总额核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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