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分割起诉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6 10:52浏览量:1479
乡村房子在最近几年来的相关保护现已不太完善,主要是许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家里的房子没有照看。因而许多外出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房子不被破坏,就对房子进行了相关的切割,确保房子的质量。那么乡村房子切割申述书?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详细的解说吧。
原告:柏某,女,汉族,年月日出世
地址: 电话:
被告:倪某,女,汉族,年月日出世
地址: 电话:
被告:姜某,女,汉族,年月日出世
地址: 电话:
诉讼恳求:
一、 恳求判定原告和两被告一起承继被承继人XXX遗产(总价约110万元)。
二、 恳求判定被承继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承继一切。(包含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子1/6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子1/9产权,其他遗产价值7万元)。
三、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当。
现实和理由:
被承继人XXX于1964年12月4日出世,于2008年1月19日因病逝世。原告是被承继人的母亲(原告老公XXX于2004年12月8日逝世)。被告倪某是被承继人的妻子,姜某是被承继人的女儿。
被承继人逝世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子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子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承继人逝世后,其遗产悉数由被告倪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洽谈被承继人的遗产承继事项,可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回绝和原告切割被承继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现已严峻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特向法院申述,恳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乡村家庭成员间切割房子怎么确权
正确承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子产权的详细比例,还需清晰建房请求人、《宅基地使用证》挂号人与房子产权之间的联系。《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则:“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所以乡村宅基地方针实践是各省市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人寓居用地权益的公正分配,它不管贫富按人定量,经过造房用地的批阅以保证每个农人都有其建房寓居之地,属国家对农人寓居权的基本保证。尽管《宅基地使用证》上的挂号人只要户主一人,但但凡依法具有建房用地请求条件,并在政府批阅时被计入宅基地核算面积的请求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挂号人相同,归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一起享有人。挂号人与其他合法请求人享有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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