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瞎子在生理上具有必定的特殊性,这一类人员该怎样处理结婚挂号?
1、处理结婚挂号需求提交什么资料
处理结婚挂号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自己户口簿、身份证(含有用暂时身份证,下同)和三张大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相片(少数民族是否免冠,从其风俗)。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
名字、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关于户口簿、身份证的特例处理:
(1)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的,
婚姻挂号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含公安派出所以及担任团体户籍管理的单位、安排)出具的户籍证明处理结婚挂号,户籍证明应当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许户口专用章。
(2)当事人归于团体户口的,婚姻挂号机关可凭团体户口本内当事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状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处理婚姻挂号。
(3)当事人未处理落户手续,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婚姻挂号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许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搬迁证明(含正在处理搬迁的证明)处理结婚挂号。
(4)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婚姻挂号机关可凭当事人提交的暂时身份证处理结婚挂号。
2、婚姻挂号机关应如何为聋、哑、瞎子处理结婚挂号
鉴于聋、哑、瞎子生理方面的特殊性,关于这类人员,婚姻挂号机关应当与一般人员处理结婚挂号有所区别。
关于前来处理结婚挂号的聋、哑人,婚姻挂号员应当与当事人进行笔谈,笔谈文字资料存入档案。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应当请一名与当事人和婚姻挂号员都能进行正常沟通的证明人在场,证明人要将问询状况写成书面证明资料,证明资料要经聋、哑人和证明人一起签名或按指纹,最终交婚姻挂号员存档。《请求结婚挂号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及《结婚挂号检查处理表》中领证一栏应由聋、哑人自行签名或按指纹。
关于前来处理结婚挂号的瞎子,婚姻挂号机关应仔细问询,由当事人口述,婚姻挂号员代当事人填写。婚姻挂号员代当事人填写结束,应当宣读,当事人以为填写内容无误,在挂号员的引导下在《请求结婚挂号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及《结婚挂号检查处理表》中领证一栏签名或按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