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9 21:51浏览量:797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定离婚的根据是夫妻爱情确已决裂。那么在家庭中的婆媳对立是否能够作为确认夫妻爱情决裂的根据?是否能够作为离婚的理由?下文为我们收拾剖析!
案情简介:
2012年,李某某与王某在一次网络聊地利结识。随后经过一年多的相知、相爱,两人于2013年9月正式收取了结婚证。
婚后第二年,两人生育了一个健康心爱的宝宝,问题却从此刻开端发生。因生活习惯的不同,李某某同来照料宝宝的公婆发生了深深的对立,小两口也由此常常吵架。在一次争持过程中,李某某乃至同公婆动了手。终究,2015年4月,王某以夫妻爱情已决裂为由申述离婚。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以为,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某尽管经过网恋知道,但婚前也彼此了解了一年多的时刻,初期爱情应为较好,且婚后两人生育一子。夫妻之间以及婆媳、翁媳之间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呈现对立在所难免,彼此之间,应多交流、多推让,彼此理解,理性、平缓地处理夫妻联系及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原告供给的依据证明力缺乏,无法确认夫妻爱情确已决裂,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撑。2015年10月14日,法院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
近年来,其审理的离婚案子,特别是子女出生后家庭对立所引发的离婚案子呈上升趋势。夫妻两边在婚姻中要重视多交流和磨合,在面对抵触时多彼此谅解和宽恕。此外,一些爸爸妈妈也要留意不过多干与子女的婚姻生活,摆正自己的方位,为保护子女小家庭的调和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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