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怎样定罪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4 17:23浏览量:2286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则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严重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重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则,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因此发作严重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重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交通运输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规则处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详细量刑规范如下:(一)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1.形成逝世1人或许重伤3人以上的;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3.形成公私产业直接丢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二)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形成2人以上逝世的;2.形成公私产业直接丢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三)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并契合上述(一)或许(二)的规则,依照(一)或许(二)的规则从重处分: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损坏、假造现场、消灭依据,或隐秘事端本相,嫁祸于人的;2.酒后驾车的;3.非司机驾驭机动车辆的;4.驾驭无车牌车辆的;5.明知机动车辆要害部件失灵依然驾驭的;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7.对犯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可酌情从轻或许减轻处分;8.单位主管负责人或许车主强令本单位人员或所雇佣人员违章驾车形成严重路途交通事端的,应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则,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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