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在我国是归于比较特别的工作,船员因为需求出海,往往在一年的时间里,没有几天是在家中度过的,并且船员是比较危险的一种工作,会面对事端、海盗等的危险,那么船员能签劳作合同吗?下面由
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船员能不能签劳作合同
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仅仅要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聘任劳作者的,就需求签定劳作合同,所以船员是能够签定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安排(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缔结、实行、改变、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树立劳作联系的劳作者,缔结、实行、改变、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按照本法实行。
第三条 缔结劳作合同,应当遵从合法、公正、相等自愿、洽谈共同、诚实信用的准则。
依法缔结的劳作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应当实行劳作合同约好的责任。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树立和完善劳作规章制度,保证劳作者享有劳作权力、实行劳作责任。
用人单位在拟定、修正或许决议有关劳作酬劳、工作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员工训练、劳作纪律以及劳作定额办理等直接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许严重事项时,应当经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评论,提出计划和定见,与工会或许员工代表相等洽谈确认。
在规章制度和严重事项决议施行过程中,工会或许员工以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经过洽谈予以修正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严重事项决议公示,或许奉告劳作者。
二、船员劳作合同与船员劳务合同差异
在实践中船员劳作合同与船员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杂的两种合同,都是以船员劳作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在实践中很难将之正确区分开来,但二者有着实质的不同。胡燕来以为船员劳作合同与船员劳务合同的差异首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船员劳作联系与劳务联系的主体不同
船员劳作合同收效后,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之间是安排领导联系,办理与被办理的联系,法令位置不相等。而船员劳务合同当事人(船员与劳务公司、外派船东)不存在安排领导联系,办理与被办理的联系,船员应遵守劳务公司与外派船东的安排和指挥,两边从头到尾是一种相等的联系。
船员劳作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安排,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有必要是劳作者个人,船员劳作合同的主体不能一起都是自然人;船员劳务合同的主体两边当事人能够一起都是法人、安排、公民,也能够是公民、法人、安排。
2、合同实行阶段、主体两边位置不同
船员劳作合同签定后,船员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有必要遵守用人单位对劳作过程的统一办理,船员的劳作被看作是用人单位悉数劳作的一部分。因而,不管从用人单位内部看,仍是从其外部看,劳作者都是以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劳作,其法令品格在劳作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吸收,二者的联系具有从属性。而船员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联系,两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相等主体,一起以自己的名义别离实行合同责任。
3、船员劳作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方法不同
根据我国《劳作法》第16条: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及第19条:劳作合同应当以书面方法缔结的规则,船员劳作合同为
要式合同。而劳务合同的缔结,只须雇佣人和需求方就劳务内容与酬劳意思表明共同即可建立,无须其他任何方法。因而船员劳务合同为诺成及不要式合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船员能不能签劳作合同”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仅仅要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聘任劳作者的,就需求签定劳作合同,所以船员是能够签定合同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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