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0 01:06浏览量:666

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每月五元,由男女双方地点单位各担负百分之五十。但下列状况在外: 
1、夫妻一方为本市乡村农人、乡镇失业居民、或许因辞去职务、辞退后无作业的,悉数由另一方地点单位付出; 
2、丧偶或许离婚后未再婚的,悉数由抚育孩子一方的单位付出。 
按规则享用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的夫妻,为临时工、合同工的,由地点作业单位付出;为停薪留职员工,被其他单位聘任的,由聘任单位付出。 
此外还包含: 
1、夫妻一方为自费出国,其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由本市一方单位付出一半,另一半待出国一方回国后由新作业单位持续发放。曾经停发的不补。 
2、夫妻一方被判刑,其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由本市单位付出一半,另一半待判刑一方刑满释放后由新作业单位持续发放。曾经停发的不补。 
3、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常住户口的,在本市或许外省市收取《独生子女证》后,其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按本市规范付出一半。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